
距離下午3:10 尚餘一小時四十分鐘,Dan Evans 看一看懷錶,只差一小時四十分鐘他的二百元美金便正式到手。
他的任務是把房間內這個叫Ben Wade 的男人送上3:10 的火車,確保他能準時到Yuma 接受死刑。
Wade 是個危險人物,他殺人如麻,做事依憑自己的欲望,好像早就看破了人類醜惡的一面,善於攻擊別人內心的弱點。
Evans 不是警察,不是殺手,不是執法人員,他只是個非常缺錢的農場主人。他的一條腿在幾年前從軍時便瘸了,牧場負債累累,大兒子看不起他,妻子對他視若無睹。自告奮勇要押送這個他有份逮捕的西部牛仔,為的不單是錢,還有那被歲月和生活磨光的尊嚴。
這是個小孩皆會拿槍殺人的時代。
下午1:30,Wade 在房間內閱讀聖經,神情輕鬆,彷彿即將要死的不是他。諷刺的是,他熟讀聖經,卻根本不信神。
(內有劇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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